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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民法典精神,维护民法典权威,我所开展一系列《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01秀屿区人民政府《民法典》宣讲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5月23日,我所郑爱美律师受邀前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开展以“民法典时代的公民生活”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讲座上,郑爱美律师就《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与合同编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针对胎儿利益保护、离婚后财产分割、民间借贷利息约定、债权人撤销权等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内容进行了详尽说明,引导广大干部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整场讲座干货满满,内容丰富,案例详实,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郑律师的讲解,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地理解,感到受益匪浅。
02东海镇东沙中学预防校园欺凌讲座
法治润心声,守护共成长。为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5月24日上午,我所孙霞律师受邀前往东海镇东沙中学为学生开展一场“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的普法宣传讲座。
讲座上,孙霞律师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类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情况以及面对校园欺凌怎么办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生动的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对青少年的危害和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在问答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纷纷踊跃发言,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习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法治知识。
健康成长无小事,本次普法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为创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奠定基础,为维护校园平安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
03东海镇西厝中学《民法典》宣讲
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树立安全法治观念,5月26日下午,我所孙霞律师受邀至东海镇西厝中学,为该校七年级学生开展《民法典》普法讲座。
讲座中,孙霞律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及认知程度,简单介绍了《民法典》的基本情况,对《民法典》中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法律常识作了一一解读,并重点讲解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紧急情况下未成年人被临时照料、高空抛物等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孩子们身边的现实案例,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的形式,教导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一系列普法宣讲活动,有效推动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普及,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下一步,众益律所将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讲活动,承担社会普法宣传责任,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为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民法典”精神落实落地,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高律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丰富大家的业余文化生活,5月26日,我所组织全体人员前往仙游县游洋镇开展了一场以“ 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党日团建活动,市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朱桂龙共同参加本次活动。
01追溯红色记忆
此次活动参观了位于莆田市仙游县游洋镇兴山村上宫自然村的中共上宫支部旧址。中共上宫支部是仙游第一个党支部,成立于1927年4月,其前身是坐落于馨山书院,始建于宋代,系古时莆、仙、永三县山区士子负笈求学的学府,作为现存的清代建筑,依山而建,分下、中、上三层成梯进式“回”字形建筑。
在中共上宫支部旧址,讲解员带领大家观看了图片展、文献宣教资料和实物陈列,一幅画面就是一场斗争,一段文字就是一次悲壮,述说着共产党人在暗夜里不断沥血前行的岁月。大家缓步前行,在讲解员的介绍中再一次缅怀革命先烈,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革命精神、真挚的为民情怀、刚正的风骨气节。
最后,在党支部书记林文华领誓下,全体党员胸前佩戴党徽,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铿锵有力的入党誓词,让党员们的初心受到洗礼,理想信念愈加坚定,表达了大家对党的无限忠诚和牢记初心使命的坚定意志。
02《民法典》宣传
五月,时值“民法典宣传月”,由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仙游县游洋镇人民政府、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仙游县游洋镇计生协会共同主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兴山村会议室举办。活动现场中,通过发放《民法典50问》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兴山村的村民普及《民法典》知识,引导村民积极学习运用《民法典》。
此次宣传活动,加深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日常生活中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03畅游天马村
结束兴山村的行程后,大家前往天马村风景区参观石门峡谷和古村落。在游玩过程中,大家结伴而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畅聊着开心的话题,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和快乐。大家精神奕奕、步伐矫健,互相鼓励、充满活力,展示出众益律师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使大家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度过了健康、快乐、温馨和难忘的时光,促进了团队建设,丰富了文化生活,营造了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潘老师的课是我们这次西政培训的重头戏。潘老师是西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政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他的授课内容是《证据的综合审查运用》,时间是5月12日下午,也是我们五天培训的最后一节。
因为电子设备的原因,潘老师这节课的课件没有投放在大屏幕上,但丝毫不影响大家听课,至少我自己是这样。我将老师授课的每一个要点认认真真记录下来,以期有所收获,有所吸收。
潘老师从三个方面论述他的这次内容,一是证据综合审查运用的基本特点,又细化为整体性、复杂性、终局性三个部分;二是证据综合审查运用的基本要求,细分为:以全面审查证据为基础,以证明力为核心,以证明标准为关键;第三是证据综合审查运用的基本方法,分为:确定核心证据、组织佐证证据,评估证明体系、强化证据收集。
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据的“两力”,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证据关联性有无对应着证据能力,而关联性大小或程度则对应证明力。证据真实性中的载体真实受客观性保障规则规制,属于证据能力问题,而证据真实性中的证据事实真实则需分情况讨论。如果涉及到新《刑诉法解释》借鉴的证明政策规则,属于证据能力范畴;如果未涉及,则属于证明力范畴。证据的合法性仅与证据能力相对应。
关于证明标准,则再次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潘老师的金句有:1、组织证据与依法协调是律师的两大工作;2、我对我的博士学生的辩护词不满意的居多,一般都是我自己亲自动手,七八千字都是正常的;3、说服法官,进而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心证。
老师举的两个案例我至今记得,一是把拐骗的小孩用麻袋捆紧扔进涛涛江中,在尸体不见的情况下可否做到排除“死亡”这一结果的一切合理怀疑;二是一位大学老师先违心认罪认罚,取保候审出来,再组织证据“翻供”,最后宣告无罪。
潘老师担任主任的西政证据法学研究中心,有个公众号《证据·刑辩》,非常不错,律师朋友完全可以关注,其中都是刑事诉讼与证据学的专家学者大伽。窃以为它占据国内这一领域的巅峰,有了它,其它公众号无须再花时间了解。这期讲“电子数据证据”和“排除合理怀疑”。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感谢潘老师毫无保留的经验之谈,其实何止是经验之谈,是老师将其学者的证据理论造诣与现实的办案经验,完美结合,天人合一,炉火纯青,坦坦荡荡,授之于众。希望能有其它场合,再睹潘老师的风采。
PART 01
律所简介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为莆田市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现拥有合伙人、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辅助人员共80多名,多数律师毕业于国内著名法学院校,形成一支有实力、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队伍。众益是全市唯一拥有从事证券和省级破产管理人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经过 3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众益不仅在诉讼法律服务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非诉讼法律服务同样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除了为政府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二百多家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外,众益不断开拓新型非诉讼服务领域,成功办理多起企业破产案件,其中福建闽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入选2019-2021年福州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2022年莆田中院审理的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在莆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为全市二百多个村(居)提供法律指导,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众益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众益被福建省司法厅、莆田市政府等部门多次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事所”、“先进集体”、“先进律师事务所”、“文明单位”、“支持公益事业爱心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称号。
欢迎加入众益,让我们一起成为热爱法律的技术派!
PART 02
招聘岗位
律师助理:
1、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法学功底和教育背景;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能够独立执业办案,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男生优先)
3、工作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操守,遵守律师执业规范;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PART 03
简历投递
1、简历命名:应聘职位+姓名
2、投递邮箱:530032777@qq.com
3、投递要求:附带个人近期证件照的PDF版本中文简历
梁爽老师是西政的副教授,她给我们授课的时间是5月10日下午,梁老师2016年通过英国solicitor 律师资格考试,持中、英两国律师执照。
这种“双证”在身的优秀律师,全重庆市就梁老师一位,硕果仅存,独一无二。你是不是对她特别的刮目相看?!
梁老师授课的题目是《律师涉外业务拓展与实务》,内容包括:涉外律师类型及业务领域;域外律师资格取得途径;中外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对比;国际律师视野下的法律分析;涉外案例分析。
2025年我国规划要有75万名执业律师,与其内卷斗争激烈,不如走专业化“双照”律师,突出重围;在国外,都是客户找律师,而不是律师找案源,因为在国外巿场律师适用率高,比做房子转让,强制要有买卖双方律师介入……
《WTO》一揽子协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纽约公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一般民商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六年,伤害的诉讼时效三年,无顾忌谈判规则,原告负责送达,28天答辩期,21天的上诉期,执行阶段由申请人负责财产线索的查询……
香港律师的年薪中值为840,000港币;外地及海外律师香港执业资格考试(简称OLQE)是由香港律师会设立,若内地律师取得5年或以上的执业经验,可以参加OLQE,若干科目可以和香港律师会申请豁免,通过考试后,无需实习,便可以成为香港律师队伍的一员。
考试科目包括笔试与口试,笔试中还有会计项目。所以,内地将来法考的改革方向,是否也会朝这方面接轨——增加会计与口语?
课间休息时间,我向梁老师请教:“为什么不留在英国执业?一定要回西政教书?”梁老师回答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父母年纪大,是主要的。”
“父母在,不远行。”忆西政,最忆梁爽老师的中国、英国两本律师执业证,也深深祝福梁老师父母健康长寿。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5月16日,我所林希平律师受邀到莆田第十八中学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讲座。
讲座上,林希平律师通过案例解读、播放视频等形式,生动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类型、校园欺凌的后果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以及触犯法律的严重性,警示同学们要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决不做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不做旁观者。
此次法治讲座,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有了更深的了解,大大提高了同学们防范校园欺凌,保护自己的安全法治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后,我所律师将继续开展各类校园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墙,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周清林老师是西政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民商事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公派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民法哲学》主编。周老师的授课时间在5月9日上午,题目是《最高院合同案例裁判思维实务问题》,围绕合同主体,合同性质,合同成立三大问题为大家逐一分析。
周老师个子不高,置身茫茫人海他也是平凡的一位。但老师往讲堂上一站,就换了一个人,他神采奕奕,额头发亮,左顾右盼,针砭时弊,“腹中有书气自虹”,一旦抓住一个知识点,便身䧟其中,忘乎所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底下听的学员们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手中的笔刷刷刷刷记录着,担心跟不上他的思路,害怕漏过每一个知识点。
难忘周老师对授课的负责任态度。他说为了让我们的这些律师这次来西政学有所获,他特地精心准备了十五个人民法院判例。单就老师的这份诚意,就足以令我们感动不已。
难忘周老师对《民法典》每个条款的如数家珍,了如指掌。你一定知道“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这个法条,但你不一定知道它在《民法典》中是在第61条。但周老师脱口而出,如数家珍。
难忘周老师讲课时高屋建瓴,中外纵横,时不时告诉大家,一个法律概念的渊源。债权代位权大家一定是知道的,但债权代位权最早源自《拿破仑法典》,却是周老师告诉我的。我在心中平添了两份尊敬,一份是对《拿破仑法典》,一份是对周老师。
难忘周老师对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5375号案例的解读。两份独立的借款合同,出借人王德圣,突破借款人陈世雅,再突破出借人苏金针,直接抵达小华煤业公司,这种“石破天惊”的穿透性审判,之前完全是“不曾领教”。
下课后,我和郑主任私下讨论了这个案例。主任告诉我,这种判法在司法实践中,估计也没几个法官敢这么判,但通过周老师的授课,至少为大家今后办案提供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忆西政,最忆周清林老师的纵横与睿智。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打算好好研读周老师的课件,把这十五个案例逐一研读——“欲穷千里目”,以期在今后的办案中——“更上一层楼”。
西政归来,大家都为李仲民老师的高谈雄辩和谦谦之风所折服。李老师的授课时间是5月10日上午,讲授的题目是《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内容分为企业合规的基本概念,律师在合规中的作用,律师从事企业合规的途径,律师如何维护合规客户。
授课的八位老师中,唯一着正装系领带的就是李老师。这本身就是一种对授课的态度,一种对听众的尊重(我想李老师在其它正式场合一定也是如此玉树临风的。我想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也应该像他这样着装。)
李老师一米八的高度,身材魁梧,气宇轩昂,玉树临风,风度翩翩。西政教授的底气加持,光环自带,自信满满。再加强大的口才,标志的普通话,语言话风自带感情,语速缓急控制自如,声音高低拿捏得体。为大家带来一场顶级的听觉盛宴。
李老师整场授课金句不断,印象最深的是:作为一名合规律师,应当懂得如何向顾客“贩卖焦虑”,这个动宾词组放在法学课堂,我的确是闻所未闻,令人耳目一新。
还有就是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一起合规案例。芜湖中院首次以二审法院身份,主导完成涉刑企业合规整改案,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将一审的缓刑判决,改判为免予刑事处罚。核心工作是税务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家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的专家评估意见。这个案例为广大学员办理刑事合规业务提供一条办案思路。
“企业合规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在授课的最后,李老师就这个问题与广大学员上下互动。大家在台下各抒己见踊跃发言,李老师在台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看着全场热烈的气氛,我想像着李老师作为一名兼职律师,在法庭上他该是如何激情四射!
忆西政,最忆李老师的儒雅和雄辩。他用一节课的时间告诉我们:在理论和学识上,西政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丰碑;在形象与口才上,我们可以要求自己的,还有更多更多。
有一种爱,伟大而平凡,
如润物春雨,似拂面和风;
有一份情,无私而博大,
绵绵不断,情谊深长。
这就是母爱,永远都是不求回报,
无私的付出!
在这温暖的日子里,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
向所有的母亲真诚的道一声,“母亲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