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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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平,男,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课程研究生毕业,高级律师,现任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及首席合伙人,莆田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莆田市第七届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执行委员、福建省新的社会新阶层联谊会副付长、莆田市社会新阶层联谊会荣誉会长、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莆田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七届执委会副会长、莆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服务团副团长、福州市仲裁委仲裁员、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莆田市开放招商法律服务智囊团团长。
自1986年开始律师生涯,执业三十多年,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除了熟练掌握刑事辩护技巧外,主攻公司法、合同法等经济类法律实践。如:企业改制,收购、兼并、重组,私幕股权投资(PE)、BOT、破产清算、公司债券发行等法律服务。2016以来,担任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及福建保兰德箱包皮具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莆田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莆田市市直学校教育工程PPP项目及仙游县第一医院PPP项目的法律顾问;并先后担任100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法律事务逾千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并使二十余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或免于刑事处罚,多起一审被判死刑条件二审改判。
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福建省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省优秀律师、党员律师标兵、福建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年律师行业奉献奖、福建省当代律师风采奖等光荣称号。2016年2月,再次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同时还先后当选为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七、八届常务理事,莆田市律师协会第二、三、四届副会长、第五届会长,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四届、五届、六届代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莆田市第四届、第七届政协委员和莆田市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莆田市直机关党代表,莆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新的社会新阶层联谊会副会长,莆田市社会新阶层联谊会荣誉会长,莆田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七届执委会副会长,莆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第五届、第六届副会长,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服务团副团长、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曾撰写《论限制遗嘱自由》、《我国实施破产制度面临的主要难题和对策》、《略论台湾股票的法律管理》、《借款合同中银行的过错责任》、《完善外商投资法律环境几点思考》、《步履艰难的中国律师刑事辩护》、《票据追索权》等文章,主编《海峡两岸律师制度比较与律师协作探讨》一书在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